為有效評估學生能否掌握所學,檢視學生在學習上的強弱項,本校訂定校本評估政策,藉著定期的多元學習評估,包括家課、課業、課堂表現、默書、進展性評估和考試等,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,促進學生反思個人的學習表現,從而加以改善;也有助老師檢視教學成效,提供適當的調適和支援。學生的考試成績,也可用作編排學生在新學年入讀適當班別的依據,便於照顧學生的學習需要。
一. 考試次數及計分比重
本校P.2-6各級全年共舉行三次考試,分別於11月、3月及6月進行(P.1只有第二及第三次考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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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形式 |
分數計算方式 |
呈分試 |
P.1 |
第一次評估會於日常課堂,以互動活動及遊戲形式進行 |
第一次不會計算分數;第二及第三次考試,比重各佔二分之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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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2 |
紙筆評估 |
根據三次考試成績釐定學生全學年的總平均分,三次考試的比重相同,各佔三分之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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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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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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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5 |
第三次考試屬第一次呈分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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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6 |
第一、二次考試屬第二、三次呈分試,第三次考試屬畢業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