測考政策
- 一至五年級上、下學期各一次測驗、一次考試。
- 六年級上學期一次測驗,上、下學期各一次考試,下學期一次畢業試。
- 測驗科目包括中文、英文、數學及常識。
- 中國語文、中作、中文聆聽、英國語文、英文聆聽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科筆試卷(五、六年級呈分試)及普通話筆試卷(五、六年級呈分試)由學校安排於指定時間進行考試。
- 中文科、英文科、音樂科口試及體育科考試由科任老師安排於隨堂時間進行,普通話科說話評估、視覺藝術科及電腦認知科以平時分計算。
- 學生如因特別事故缺席考試或測驗科目,須具合理證明文件,校方才會為學生安排補考。除呈分試外,如學生缺考3天或以上,則不設補考。(補考期限為試/測後兩個上學日。)
- 測驗或考試期間,如因颱風及暴雨警告信號或其他原因教育局宣佈停課,當天考試科目將順延舉行。
- 一至四年級上下學期及五年級上學期期考的中文閱讀、General English、數學及常識卷將會在試後派給學生帶回家讓家長查閱。